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1日 点击数:

为保证开学初稳定的教学秩序,学院将进行期初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学期初的教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初的教学运转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期初教学检查的时间

教学周第一周(9月19日—9月23日)进行。

2、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

(1)本学期开课课程的课程标准建设情况;

(2)各教师教案情况(至少备足两周的上课内容),检查课程学期授课计划的制定情况;

(3)课表落实情况;

(4)学生注册、到课情况;

(5)教室、教学设施运行情况;

(6)教材发放与到位情况;

(7)教师上课到岗情况;

(8)开学初教学秩序巡查;

3、期初教学检查的实施办法

(1)以各系部自查为主,于9月26日将期初教学检查汇总表、教师授课计划交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教务处(科研发展处)、督导抽查。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1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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