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开学初稳定的教学秩序,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将进行期初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学期初的教学准备工作和开学初的教学运转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期初教学检查的时间
教学周第一周—第二周(9月14日—9月25日)进行。
2、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
(1)检查各教师教案情况(至少备足两周的上课内容),检查课程学期授课计划的制定情况(各教学部请将教师授课计划于9月18日,新生班9月25日交教务科研处);
(2)课表落实情况;
(3)学生注册、到课情况;
(3)教室、教学设施运行情况;
(4)教材发放与到位情况;
(5)教师上课到岗情况;
(6)开学初教学秩序巡查;
3、期初教学检查的实施办法
(1)以各教学部自查为主;
(2)教务科研处督导抽查。
教务科研处
2015年9月13日
附件:教案、授课计划实践指导书等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