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点击数:

全体教师:

为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关于组织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4〕8号)和浙教电传〔2014〕158号精神,经研究,学院拟于2014年5—8月举办教师多媒体课件大赛,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浙江赛区的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教师

二、比赛内容

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分多媒体课件和微课两类,参赛课件要求、评审标准及参赛方法,请按照《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第一组)活动方案》的规定执行(无需在作品中出现“中专”相关信息)。有关大赛信息,请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或全国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网站(www.tel-edu.org)、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站(www.zjedu.org)查询。

三、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14年5月20日—8月25日

审核上报时间:2014年8月26日—9月14日

四、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要求: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并注明主要参考资料。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若多人制作,请注明主要制作者一名。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参赛微课要求:

1.各学科教师均可参赛,内容不限;但已经参加浙江省第二届微课大赛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2.视频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音画同步,能真实反映教学情境,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

3.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4.视频须以flv格式上传,录制时长为8~10分钟,容量不超过20Mb;

5.提供相应的作品文字介绍等;

6.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授权优课网享有网络传播权;

五、作品参赛和报送方式

学校对参赛作品实行审核制,由教学部、教务处、分管校长逐级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作品由作者本人通过网上(www.uken.cn)报名参赛,由教务处统一刻录光盘,统一支付参赛经费,报送浙江省赛区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组委会参加评审。

望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附件: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分标准

教务处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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