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展示我校优秀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微课征集与定制开发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3〕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参加全省高校微课征集与定制开发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担任或曾担任高职课程教学的教师。
二、微课内容及要求
(一)微课内容
本次活动,微课分“微课堂”及“微课程”二类,均指我校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其中微课程定制开发选题申报中的课程可以是中小学课程)。其中“微课堂”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某一知识点或教学环节,灵活、合理运用教育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突破难点、传授技能、培养兴趣、启迪智慧等教育教学目的数字化资源集合。
“微课程”是指系列化的微课堂,一门微课程不少于3个微课堂。微课程以服务学生自主学习为主。
(二)内容要求
微课应提供教学视频(包括与该主题相关的教学设计、多媒体教学课件)和微课简介,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视频
每个视频时长为3~8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视频格式为MP4及fLV格式(需同时提供)。视频质量要求图像稳定、构图合理、镜头运用恰当、录制声音清晰。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2.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学科、专业、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3.多媒体教学课件
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P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合理搭配,单独提交。
其他与教学内容相关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等材料也可单独提交,格式符合网站上传要求。
4.微课简介
简要介绍课程内容、特色与亮点,在介绍微课同时引发学习者对作品的强烈关注。字数不超过500字。文件格式:WORD。同时提供数字格式的教师生活照一张(jpg格式,尺寸不小于800×600象素)。
三、微课征集
(一)学校选拔推荐
本次参加微课征集活动的微课作品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选拔推荐,“微课堂”我校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10件。“微课程”我校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4件。其中,获校首届2013年度教师教学技能(微课教学)比赛二等奖的作品经本人改进后可直接作为我校推荐作品,获浙江省教育厅首届微课教学比赛奖项的教师不得以同一作品再次参加本次活动。每位教师提交作品数量限为1件。作品上报以光盘形式,光盘用文件袋装好,并在封面上表注:学校名称、作者姓名、微课(或微课程)名称、所属学科类别、一级学科名称、视频格式等信息,在文件袋醒目位置标注“微课堂”或“微课程”。
(二)网络宣传推广
通过浙江教育资源网面向全省宣传推广微课作品,接受网络大众点评,并记录微课作品的访问量等网络应用数据。
(三)评审与奖励
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审。省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微课品质、专家评审意见及网络应用情况,对优秀微课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奖励。
四、微课程定制开发
为建设精品微课程资源,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全省资源建设,省教育技术中心在微课征集活动之外,拟面向全省高校定制开发一批精品微课程,并给予经费资助。
(一)选题申报
1. 各参与教师,于2013年9月23日前向教务处申报选题,同时报送3分钟以内的视频样例。
2. 选题申报数量每校不超过10个,其中面向中小学的微课程比例不得低于50%(低于该比例,学校不得参与申报)。面向中小学的微课程选题范围见附件6,其他微课程选题不限,微课程名称自拟。
(二)课程开发
省教育技术中心对选题进行审核,遴选优质选题,并明确课程开发要求,由选题申报学校进行定制开发。
(三)课程验收
1.由申报学校组织对本校开发的微课程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先期验收,经学校验收通过的课程,以学校为单位于2013年12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
2.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定制开发的微课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微课程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五、其他事项
(一)声明事项
1.参加本次活动的微课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作品中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他资源,请在申报时予以详细文字说明,注明出处及来源,不做说明的视为原创,需承担法律后果。
2.作者在同意授权省教育技术中心及其依托单位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的前提下参加本次征集和定制开发活动,所有作品面向全省师生免费开放。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
3.省教育技术中心不向参与本次活动的教师或学校收取任何费用。
4.本次征集与定制开发的微课作品通过浙江教育资源网发布,免费供全省教师、学生用于学校教学、学术研究及学习交流。
(二)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微课征集的老师于9月23日将作品(电子稿),参加微课定制开发的老师
将《高校精品微课程定制开发选题申报表》和3分钟以内的视频样例交到教务处唐丽琴老师处,9月27前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作品和申报选题进行评审推荐,以学校为单位于2013年9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
附件:1.高校微课作品征集学校推荐汇总表
2.高校精品微课程定制开发选题申报表
3.高校精品微课程定制开发选题申报汇总表
4.高校微课开发指导性要求
5.高校精品微课程视频制作要求
6.高校精品微课程定制开发选题范围(中小学)
教务处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