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学校决定增设计算机(中专)专业,考虑到生源问题(可能没有太多的聋人学生)和专业本身的特点,学校尝试将聋人和肢残人这两类不同残疾类别的学生组成混合班级进行教育。学校作这一尝试的初衷是想让缺少语言环境熏陶的聋人学生,在学校里就能体会到用语言进行交流的环境,为今后能快速融入主流社会提供可能;同时,也希望肢残学生能走进聋人的无声世界,更多地了解聋人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将聋人和肢残人进行混合教学,能加强这两类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之间的构通与交流,增加这两类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之间的相互了解,从而能更好地融合在一起。显然,学校作这一尝试的初衷是好的,但实际效果怎样,须在实践中检验。2003年计算机专业共招两个班,03(1)是混合班,03(2)是全聋人班。我在04年的时候,接受学校安排,担任03(1)的班主任工作。在一年半的班主任工作实践中,我发觉将聋人和肢残人进行混合教学的模式并不好。但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这篇文章仅是个人之见,是我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发现。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我的个人之见。
一、从身体结构上看
大家知道,聋人与肢残人是两类不同类别的残疾人。横向比较他们的身体结构,聋人身体相对要强壮些,而肢残人由于本身的器官或肢体功能的缺损,使得他们的身体条件没有聋人学生那样好。将他们合在一起组成一个班级集体,有很多的不便。很多需要班级成员共同参与的集体活动很难开展。比如上体育课、学校运动会、元旦文艺汇演等等。每次遇到这样的活动,班主任在组织时,总觉得有些为难。另外,所谓“物以类聚”,由于聋人与肢残人残疾类别的不同,在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时间久了,一不小心,难免会形成两个群体:聋人一群,肢残人一群。如果这种局面或情形一旦形成,就难免会有许多矛盾产生,给班主任管理班级和其它工作带来极大不便。身体结构的差异,导致在很多事情上,聋人和肢残人处在不对等的位置上。我是二年级接手这个班级的,接手时,班中这两个群体己经形成,聋人对肢残人暴力倾向十分明显。第二学年开学的前两个月,就接连发生三起聋人打肢残人的暴力行为(这三起打人事件,发生的背景各不相同,发生的对像也各有特点,因而我采取了三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另有记录)。事实证明,这样的处理所带来的效果是好的)。在此类暴力事件中,聋人因为身体强壮而往往成为施暴者,而肢残人由于肢体上的缺陷而往往成为了受害者。
二、从认知能力、认知水平和认知结构上看
1、认知能力上
我们接收信息的渠道,最主要的是通过视觉(眼观)、听觉(耳听)和触觉(感知)这三种渠道。这样接收的信息是全方位的、立体式的和全能的。从现代教育学分析,一个人信息量的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聋人由于接收信息的一大渠道……耳听被堵,大脑接收和储存的信息量少,智力发展跟不上肢残人,有些方面还相差很远,比如对抽象思维上,肢残人学生不仅有平面想像力,还有不弱的空间想像力,而聋人在空间想像力问题上,几乎就是空白一片。我们知道,学习就是在原来的知识结构上进行新的知识重建。这新知识的重建过程中,有两个因素起着关键的作用,一个因素是原来的知识基础,另一个因素是个体的认知能力,两者缺一不可。这个道理很简单。天才儿童,要他认知大学课程,既使有能但也无力为,这是因为基础不够;假使博士生,如果脑功能受损,再让其接受新的知识,恐怕也免为其难吧,这是因为他没有认知的能力。认知能力与一个人原有知识基础存在着互相推动性,原来的知识基础越扎实、知识层次越高,相应的认知能力就越强;同样,一个人的认知能力越强,他获取的知识就会越多。聋人学生不仅在知识基础上要比肢残人学生低(我曾对聋人学生和肢残人学生作过询问,大多数肢残人都接受过与正常人一样的初等教育,但聋人自小在聋校接受教育,很多基础学科都是不设的,如物理、化学,历史只是很简单的一些知识,而一些劳技方面的课,聋校相对较多),而且在接受新知识上也有明显的不足。往往一个问题,肢残人学生早己理解了,而聋人学生还不知其然。二年级,有一门计算机方面的语言课(挑选后学习目前最为流行的C语言),学校知道这课难上,聋人学起来比较困难,所以,特地安排了有着丰富教学经验和深厚学科知识基础的电教组组长李斌老师担任C语言的教学任务。开始基础部分,感觉还行,大约两个月后,内容涉及到语言结构和简单编程应用时,问题就突出来了。一边是肢残人要李老师上新课,一边是聋人学生对旧课都无法理解并接受。有时一个题目,李老师反复好几遍了,肢残人学生都听腻了,而聋人学生还不能理解。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其它学科上,如数学课上、甚至语文课上。总之,将肢残人学生和聋人学生进行混合教学,肯定会存在肢残人学生吃不饱而聋人学生吃不了的现象,令授课老师很是为难。
2、认知结构上
肢残人学生在义务段教学中,接受的是和正常人一样的义务教育,正常人在接受了基础教育之后,要升入高等教育,甚至接受精英教育,这一教育目的,决定了正常人的基础段教育,其基础学科设置比较全面(数、理、化都有)和合理,而聋人学生的义务段教育是和普通义务段教育是分开的(因而,对残疾人的教育也被称之为特殊教育),特殊教育的课程是针对残疾人的特点而开设的,其基本宗旨是培养能够自食其力的社会劳动力,不使其成为社会和家庭的包袱。因此,很多基础课程在聋校的见不到的。这此因素决定的肢残人学生和聋人学生在认知结构上是不同的。
3、认知水平上
认知能力和认知结构的差异,决定了肢残人学生和聋人学生在认知水平上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差异。肢残人学生的知识丰富程度与正常几乎无异,认知能力也相差无几。在实际教学中,可以发现,聋人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肢残人学生的认知水平根本不在同一档次上。聋人学生接收的信息不仅少,而且慢。按社会科学的观点,人脑中所储存的信息,在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工具,它能帮助人们更快更好的获得新知识、新技能,这就是知识的再结累过程。聋人由于先天的不足,加之本身努力程度的不够(很多是),不仅大脑中储存的信息少,而且接受新知识和新技能的速度也十分的缓慢,这可以说是一个恶性的循环,最终的结果是,聋人学生储存的信息量实在太少,这个非生理上缺憾,直接导致聋人学生的认知水平落后于肢残人很多。
如上所述,学习就是在原有基础上获得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的过程,或者是对前人己有的知识与技能产生新的理解、新的认识、新的应用、新的解释。或者通过自己的思考、探索,发现新的问题、解决新的问题,给出新的结论等。在这过程中,一个人的认知能力、认知水平和认知结构,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的学习的成果。聋人学生和肢残人学生在认知能力、认知结构和认知水平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而他们即便在同一环境下学习,所得到的学习效果也绝然不同。这在教学中是有明显反映的。据了解,当初是把当年招生考试时最为优秀的一部分聋人和肢残人组合成这个班级的(事实上这个班的聋人也的确要比03(2)的聋人学生在学习上要用功,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动力不弱,学习成绩也普遍较好)。但尽管如此,认知能力、认知结构和认知水平上存在的差异,导致聋人学生和肢残人学生的学习效果有着明显的不同。我对聋人学生和肢残人学生的考试成绩作过初步的统计,肢残人学生的平均分总要高出聋人学生的平均分5分到10分左右!
现在,我们正在提倡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的前提是要有一个公正、公平、合理、有序的社会基础,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基础,这个社会要想和谐就十分困难。将基础不在同一层次的两类人放在同一环境下、同一层面上进行同样的教育,这是一种有失公正、公平的教育。从这个角度上讲,将聋人和肢残人混合在一起进行教学,也是不妥当的。
三、心态上
有人根据聋人和肢残人的生理缺陷或特点,把聋人生活的空间称为“无声世界”,肢残人生活的空间称为“倾斜世界”。现代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一个人心理的成长与发展,与其处所的环境和所受的教育关系十分密切,外界环境和所受教育是一个人心理成长和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外因。虽然,这两个世界同在蓝天下,但总究是两类不同的世界,先不说这两类世界生活着的人的不同,更因为在这两类世界中生活的人,由于他们所接受的基础段教育的不同,他们接收信息的渠道的不同,接收的信息内容也存在着差别,因而,各具有不同的心理或心态。聋人学生虽然在充满各种各样的声音世界里生活,但他们无法听到声音,因而也就无法体会到声音中所蕴含的意义和信息。即便装上了各种各样的助听器,但心灵难免会“失聪”。所以,聋人的心理成长和发展与正常相比是不全面的或者不成熟的。而生活中“倾斜世界”中朋友,即使装上了假肢把路走平,然心中却时有不平之愤!生活在这两类世界的人,他们有着对世界、对人不同的理解、认识和思考,对周围所发生的事情有不同的心理感受。因而对世界、对人有着不同的想法,形成不同的心态。这种不同的心态是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下形成的,是有其各自的形成依据的。
然而,虽然肢残人和聋人都有心理失衡的倾向,但残疾类别的不同,导致这两类特殊群体的心理状态和心理活动都有所不同。如聋人性格孤僻、善猜疑、自卑感强、暴力倾向严重。而肢残人由于感受到了世俗人的嘲笑等原因,他们会产生不满、怨恨和敌对心理,因而愤世情怀特别严重,总认为这世界这也不公平,那也不公平(不公平当然有,但总体来看,世界还是有序的、公平的)。在和聋人的交往中,我发觉聋人善猜疑,很多情况下,他们都会很主观地从肢残人的言笑中或面部表情中来猜测肢残的动机或意图,而且又常常往坏处想,结果总是怀疑肢残人对聋人不怀好意,在取笑聋人(据了解,聋人的这种猜测还是有些依据的。我从同学中了解到,在一年级的时候,肢残人常常笑聋人笨,取笑聋人这么简单的问题(对肢残人而言是简单,但对聋人而言可能是难题了)都不能明白,颇有些鄙视聋人的意思,有时脸上还带着些得意的表情,聋人在心理上和感情上都受到了一定的剌激,因而在心里种下了对肢残人一种憎恨。聋人和肢残人两个群体的出现与此有莫大关系)。其实在多数时候,肢残人并没有有意的取笑聋人,可能是无意中将笑脸面对了聋人,聋人觉得肢残人在笑他。你为何无缘无故的取笑我?这个问号一旦出现,聋人学生的情绪就会暴涨,随之出现的便是暴力行为。由于聋人善猜疑,而且猜疑结果又往往伴有暴力倾向,而肢残人由于身体上的缺陷,自卫能力很差,有些可以说几乎没有,所以,又往往成为了聋人施展暴力的对象。
把心理或心态的不同的两类学生,掺和在一起进行教学, 不仅给教学带来的困难,并直接导致学生学习成效很差,而且,很容易形成两个对立的群体。这两个对立的群体在没有矛盾时,可以相安无事,但一有矛盾,甚至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
综上所述,我以为把聋人和肢残人这两类不同类别的残疾人混合在一起进行教育,是不妥当的。至少,在目前这个时候,还有值得探讨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