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卫计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8年杭省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8]1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内容

今年教职工体检继续推行“1+X”健康体检模式,并在35-64周岁(含)女职工中增加妇女专项检查。

二、报名时间

请各位教职工在4月11日前将“X”项统一报所在系部。

三、注意事项

(一)35-64周岁女性教职工在选择X项目的时候,不可选与“妇女专项”重复的女性疾病筛选项目(厅局级和高级职称干部X项5,6不可选,处级及以下为X项5,6,7不可选。)

(二)因号源问题,处级及以下女教职工的妇女专项检查需本人自行预约,不限时间。预约途径:通过微信公众号“健达通”进入妇女专项检查,按操作步骤完成。

附件

1:厅局级干部、高级职称干部健康体检项目

2: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和职工健康体检项目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8年3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张帆等同志行政挂职岗位调整的通知浙特教职院〔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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