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69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二、选派学科专业
高职高专院校。优先考虑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等。
三、重点选派范围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拟重点考虑以下人选: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任务的教师。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http://www.csc.edu.cn)。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须提供可以反映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邀请函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中的说明。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安排在2018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2018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
请有意向且符合申报要求的教职工,于3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