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楼宇、道路、亭台、山丘的命名对于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具有独特的作用。为进一步增强校园的人文底蕴,积极营造具有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职工)、校友公开征集校楼名、路名、亭名、山丘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原则
1.传承原则。命名应反映学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特色、办学理念,体现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有文化传承作用。
2.匹配原则。命名应尽可能从校园布局、功能安排等方面考虑,凸显各建筑的主要使用功能,与所在部门特征相结合。
3.传播原则。命名寓意应内蕴丰厚、言简意赅,便于识别和传播。
二、征集办法
1.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各部门、班级可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经过初选后以部门、班级名义投稿。
2.作品可以文字稿件或电子文档形式提交,标题请注明“楼名、路名、亭名、山丘名应征作品”字样。应征作品应附上简短的说明文字。引自经典的,须注明出处。
3.来稿可直接发电子邮件至jjlenacns@126.com,或寄送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校办公室收),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来件来信请注明部门(班级)、姓名和联系方式。
4.征集渠道主要以校园网、校园广播、学生(校友等)QQ群、微信等形式。
5.拟命名对象:(1)校园内楼宇(职业实训楼、行政办公楼、教职工宿舍楼、培训宿舍楼、食堂、职教楼、教学楼4幢、宿舍楼2幢、文化活动中心);(2)校园内的一座亭台;(3)校园内的一座山丘;(4)学校4条主干道(以上详见附件1、2)。
三、征集时间
公开征集命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 5月21日。
四、组织领导、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1.学校成立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楼名、路名、亭名、山丘名征集工作小组,负责征集评审工作。
2.征集的稿件先由征集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初选,综合形成初步方案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评选结果将通过校园网、新媒体等方式对外公布。
3.本次征集活动为有奖征集,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措施:凡被最终采用的,每个名字奖励500元。(同一名字如有多人提名,奖金平分)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楼名、路名、亭名、山丘名征集工作小组所有。
欢迎广大师生、校友积极参与征集活动。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1.楼宇、亭台、山丘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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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路平面图

3.校楼宇、道路、亭台命名表(请统一用此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