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点击数:

为推进学校教师国际化水平,现就教职工参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与浙江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2017年暑期、秋季英语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须完成总课时约320学时(以上外最后通知为准),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7年暑假7月10日—8月11日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进行为期约一个月的集中培训,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在职教师执教,课时为180学时;第二阶段,秋季学期(2017年秋季开学至2017年12月底),在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具体上课地址为:杭州西湖区文二路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校园内)培训,由浙江师大外国语学院选派优秀教师授课,课时约为140学时。

二、相关政策、要求

1.在学要求:以教育部公派生全日制外语培训的相同要求安排教学和考试,学员必须准时出席培训期间的全部课程(包括其它学习以及规定参加的各类活动),按时上、下课,中途一般不得退学。结业考试时间和要求等与全日制教育部公派生的考试相同,考试地点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2.成绩使用:凡期末结业考试通过者颁发与全日制教育部公派生相同的结业证书和成绩单,此成绩可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所有项目的英语达标要求,有效期为两年。

3.教学管理:独立编班,设班长、副班长各1名,班主任老师1名,以负责学员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4.学习费用: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培训学费大约是5700元,另加书费280元左右,校内培训学费大约3500元,共计9480元左右。

三、培训人选遴选标准

(一)教师岗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35周岁以下教师还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选派:

①专业负责人;

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③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或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

(3)在本校工作满3年。

(二)管理岗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科级及以上工作经历;

(2)在本校工作满3年。

四、学校资助

培训合格人员,凭合格证书报销学费。住宿、交通等费用不予报销。培训合格人员,如在四年内未申请到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学校不再给予第二次外语培训报销。

五、报名

教师岗人员到所在系部报名,管理岗人员到所在部门报名,请各部门于5月4日之前将报名表交给组织人事处华莉。

附件:报名表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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