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处(部)室:
鉴于学校教学工作以学年为周期的特性,在学校教代会尚未召开之前,于2015年9月10日起试行《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师工作规范》。自2015年9月9日至9月18日(老生报到一周内)期间学校工作日,所有教工实行坐班制,各处(部)室原则上不受理调休手续。教职工如有特殊情况,由分管校领导签批。
校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上一条:关于表彰2014学年第二学期优秀班主任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表彰2014学年第二学期优秀班主任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