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校浙水”微博征集发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6日 点击数:

各位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推动“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浙校浙水”微博征集发布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向全校教工征集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有意向的教工于4月25日前将资料报送至办公室梁莹。

校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附件:

关于开展“浙校浙水”微博征集发布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五水共治”是深入贯彻“八八战略”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美丽浙江”的战略重点,对于推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各地各高校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最近下发的《关于开展助力“五水共治”共建美好家园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77号)要求,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浙校浙水”微博征集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以文字配照片的形式报送“浙校浙水”信息,报送信息前要对信息进行认真编辑,文字表述尽量精炼简洁、鲜活生动,符合微博网络文体的风格,字数应控制在140字左右,如事情重大、信息丰富,也可用长微博或添加网站链接地址的方式。

2.附带的照片或视频要求清晰、有代表性。照片要求为5M以下的gif、jpg、png格式文件,尺寸以800×600~1024×768左右像素为宜,6—8张左右;视频、音频文件要求不超过80M。

3.文字、图片、视频等要力求展示我省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在“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行动中,积极投身治水实践的新成果、好经验、好做法及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报送时间

请各地各高校于2014年4月30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少1条信息。今后如有新的信息,截止日期后仍可继续报送。报送时请在标题上注明“‘浙校浙水’微博活动”。联系人:贺俊杰,电话:0571—88008705。

省教育厅新闻办将对各地各高校报送的微博信息陆续通过厅官方微博“教育之江”对外发布。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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