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的通知
为学校正式建院评估做好准备,依教育厅浙教电传〔2013 〕416 号通知精神,经领导决定今年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请各位老师和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源头采集,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参与(相关资料请自行下载),于11月11日完成填写交相应责任部门,11月14日审核部门完成审核交教务处夏娟飞老师。
教务处
2013年11月7日
附件: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采集数据表及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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