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高职学生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国家助学金推荐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1日 点击数:

根据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启动我校高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所有科目成绩没有不及格;

6.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7.在校期间各方面优秀,学习成绩优异,(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都必须位于前10%)。

(二)基本条件

对于符合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中第2—6条,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如下),但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有一项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产生一定影响的;

(2)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4)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奖,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三)推荐名额

全校推荐名额1人。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政治辅导员初步推荐,如多名学生符合条件,由各班级派代表投票,得票最高者为推荐对象。学生处初审后报校务会议讨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勤工助学和志愿者活动,道德品质优良;

5.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成绩达到校综合课程三等奖及三等奖以上水平;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在校表现突出,家庭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名额详见附表。

三、国家助学金

推荐标准和基本条件:

1.全部高职残疾学生;

2.家庭特别困难的健全学生,符合低保、单亲、一家多残、家庭重大变故等困难条件的优先考虑。

推荐名额详细见附表。

四、评选、推荐程序:

1.请政治辅导员严格按照基本条件和班级名额,进行推荐,国家奖学金全校投票进入前三名的,第二、三名如符合残疾或家庭困难条件直接推荐评比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不占用班级名额。

2.符合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本周三将交申请表给政治辅导员,学校对申请同学的各方面情况和班级推荐名额进行审核,并报校会议审核后公示。

3.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表格发至群共享,请同学们严格按照填写要求书写,字体统一小四宋体,1.25倍行距。

4.“申请理由”栏必须为第一人称撰写,如实反映学生本人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获奖情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申请人签名和推荐人签名,签名需黑色水笔填写,其它栏目必须电子版打印。

5.推荐理由不得空白,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理由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

6.《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的“实行综合考评排名”,请在对应的□打 “√”;《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的“家庭户口”,请在“A”或“B”上打 “√”。

7. 班级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初审学生名单表》(电子版)、《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发送邮件至於燕红处。

8.上报截止时间:1028

9.学生处整理上报、审核后公示。

五、评选推荐说明

凡评到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除康恩贝奖学金外,不能同时享受两个以上奖学金,给予荣誉,但取最高奖金。

六、附则

为确保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评审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处门口设有举报意见箱。保证学生知情权,举报投诉权,严禁各种不正之风。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一定要真实反映自己家庭的经济困难情况,并提供有效书面证明复印件(学院保存),凡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除追回已经发放的全部奖学金及所给予的全部学费补助外,同时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受到学校处分未取消的学生,无以上项目的评比和推荐资格。

联系电话:13018979251,18257139369

邮箱:xsk86452702@163.com

附件:1.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名额分配表/UploadFiles/xsgz/2013/10/201310211614173937.xls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UploadFiles/xsgz/2013/10/201310211614355163.doc

3.《励志奖学金申请表》/UploadFiles/xsgz/2013/10/201310211614449917.doc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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