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对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艺术系副主任李桂枝、基础教学部副主任林海燕等2名同志试用期表现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在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现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撰写个人总结。内容主要包括试用期内的思想作风、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2、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
3、考核谈话。
4、查阅有关资料等。
三、考核时间
2018年11月27日
四、考核组成员
于 萍 组织人事部调研员
姜 超 组织人事部主任科员
教职员工如有什么意见建议,可与省残联组人部联系。机关纪委电话:88913449,组人部电话:88847924。
特此预告。
省残联组织人事部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