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侨情、港澳同胞眷属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浙直委传〔2018〕3号 ,就我校教职工侨情、港澳同胞眷属情况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中的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离退休人员不在统计之列)、留学归国人员、留学人员家属。
二、调查时间
调查统计计算实际截止为2018年3月1日
三、调查要求
填写《省直机关(含直属单位)侨情、港澳同胞眷属状况调查表》附件,需打印纸质签字。调查表于3月28日上交部门所在党支部,支部统一交组织人事处。
四、注意事项
请仔细查阅调查表中的填表说明,明确填写信息范围。
如调查表中表栏不足,请在相应的项目栏下自行添加。
附件:
1:《省直机关(含直属单位)侨情、港澳同胞眷属状况调查表》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