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3日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简介

第二届全省高校 “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列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年度工作要点。该项活动主要目的:激励先进、宣扬典型,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二、选树对象

基层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三、人选条件

1.党性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决。

2.联系群众亲。密切联系师生党员群众,认真倾听师生党员群众心声,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是师生党员群众的贴心人。

3.工作业绩优。热爱并善于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致力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工作干劲足,有感人事迹,所带领的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事业发展喜人

4.作风形象正。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5.师生口碑好。善于团结带领师生党员做好工作,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为人处事得到师生党员的广泛认可。

四、选树名额

选树“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10名,提名奖10名左右。

五、推荐名额

每校至多推荐1名候选对象;党员50名以上也可联名向主办单位推荐,特别优秀的经征求所在高校党委同意后,由主办单位直接纳入初选名单,不占所在单位推荐名额。

六、校内推荐方式

1、各支部根据人选条件推荐2名候选人(其中本支部至多1名),5月8日之前将《“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表》盖章后,上报组织人事处王珏瑜老师处。各支部必须为每位推荐人选撰写不少于300字的书面推荐意见。

组织人事处汇总各部门推荐意见后,上报学院党委,党委经讨论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公示后,于5月15日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2.初选。请全省高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投票。在此基础上,按公办本科、公办高职高专、民办高校三种类型,研究确定20名左右入选对象。

六、其他

1.今年“七一”前夕召开座谈会,对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进行表彰,并通过浙江教育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教育之江”微博微信等进行广泛宣传。

中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1日

“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党内职务

主要推荐理由(不少于300字)

上一条:关于表彰2017届中专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决定浙华强职校〔2017〕1号
下一条:学院第十一周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