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各处室、单位廉政风险点
及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处室、单位:
根据学院党委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决定对学院原有的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修订。请各处室、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清廉浙江建设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对本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内容、表现形式、防控措施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梳理、查找,重新确定责任人,并于2019年2月22日前将修改稿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纪检监察室。
特此通知。
附件: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各处室、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