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期会议安排,本周三下午,“2016级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定的原则意见解析会”如期在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举行。王光净副院长、教务处(科研发展处)陈瑞英副处长,各系(部)主任、各教研室主任,教务处(科研发展处)相关人员等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结合学院三年合格评估和《2015—2016浙江省高校课程创新行动计划》,陈瑞英副处长首先对新出台的我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学分制管理办法是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教育厅文件精神的必然举措。结合学校实际,我院《学分制管理办法》以学年学分制为框架,并设置了弹性学制和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创业。
根据上学期专业负责人会议工作部署,陈瑞英副处长紧接着对我院《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原则意见》进行了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解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推进教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陈瑞英副处长重点对2015级和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原则意见的不同点做了解释说明,强调应根据教育厅应进一步增加选修课比例,给学生充分的选课自主权。同时,各专业负责人应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在所属系部组织下,充分调研本专业学生的“职业领域”、“工作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与就业职业能力分析”并完善方案,争取在4月中旬完成本专业的方案调研、论证。
同时,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各系部应组织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开展“专业发展五年规划”与“实训室五年发展规划”。立足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的中长期发展做宏观的规划,同时立足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做好实训室的规划与建设。
王光净副院长对本次会议做了总结。王光净副院长强调,各专业负责人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专业的五年发展规划做全面、系统的整体考虑,同时根据教务处(科研发展处)的工作要求,及时高效开展调研,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任务,确保方案质量。王光净副院长希望,借三年合格评估和专业援建的东风,各专业负责人借策借力,积极向援建专家取经,争取交出一份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
图一(会议现场)
图二(陈瑞英副处长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