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3日 点击数: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位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开展201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我校今年的申报限额数为1人。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1),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国家重点课题沿用纸质文本申报方式;其他类别课题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文本申报并用的方式。先将有关事项申报如下:

一、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发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教育科学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人力资源强国建设服务。

二、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7月2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本年度只设重点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依照《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国防军事教育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由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另行组织。

六、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内司局、直属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七、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为30万元、一般课题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为15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为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九、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需主持过浙江省教科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并结题。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各高校推荐申报时应严格审核把关。(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非课题负责人同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进行申请。(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7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4)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5)选题不能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有重复(2013、2014年)。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十一、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二、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重点课题《评审书》一式9份(原件1份,复印件8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十三、文本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5日,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2014年国家重点课题沿用纸质文本申报方式;其他类别课题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文本申报并用的方式。网上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申报者提交文本材料审核通过后,需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无需再打印出申报材料上报。

全国教科规网站: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index.jsp

相关附件:共四个

科研处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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