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首次与各市政府签订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责任书

来源: 中国残联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8日 点击数:

为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有关规定,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残疾人工作会议上,陈加元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责任书。

责任书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严格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全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较上年增长3%;二是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实现全覆盖;三是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援助、职业培训与劳动情况执法检查,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维护残疾人合法劳动权利。

同时,还明确了省政府将各市政府落实本责任书情况,纳入对各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考核与创建省级扶残助残爱心城市验收的重要内容。省政府残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2012年,浙江省将以推进残疾人就业作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为重要突破口,一是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推动全社会所有企事业单位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二是依法足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是加强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并研究落实残疾人代表和残联组织参加福利企业年检年审的具体办法。四是以出台政府优先采购、专产专营的残疾人就业庇护政策为重点,推动扶持全省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建设,帮助轻度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实现庇护性就业。五是以提高残疾人就业培训上岗率为重点,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同时,省政府还将调研、制订浙江省残疾人就业促进办法。

来源:浙江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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