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系(学院)初审,12位教师现场确认通过,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现将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测试时间:11月21日下午12:00-17:00;
(二)测试地点
测试室:15-201、15-203,
备课室:15-205
二、测试办法
(一)测试形式
(1)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通过随堂听课或面试并结合试讲进行测试。
(2)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解决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面试、教案和试讲进行测试。
(3)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和运用教学语言、教学资源、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操作等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讲解、提问及板书的技巧等,通过试讲、查阅教案进行测试。
(二)测试标准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以下6个方面: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测试指标的总分值为100分,测试结果按总评分划为4个等次:A(100—90分)、B(89—75分)、C(74—60分)、D(59分及以下),其中D等为不合格。(三)工作程序
1.请参加测试人员结合任教专业与课程自选一本教材(确保没有任何手写标注),于11月18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所选纸质教材提交周小琴老师。
2.测试当天申请人根据抽签确定的试讲章节,在指定候考教室,于2小时内完成教案编写,交工作人员复印提交专业评议组,教案作为评判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
3.测试人员试讲。
4.试讲后专业评议组根据测试项目及要求,并结合试讲情况进行面试。面试由专家提问,申请人答辩。
三、其他要求
1.每位测试人员试讲严格控制在20分钟内(剩余2分钟工作人员会提醒,到时即停),回答专家问题严格控制在10分钟内。
2.测试人员请务必于11月21日(周一)12点前到达15号楼205室备测。
3.测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或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四、疫情防控工作
1.入场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核验、检测体温。
2.所有申请人须符合健康码为绿码、72小时内核酸报告阴性、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要求。
3.申请人在参加测试前,须事先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如实填写《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测试申请人健康状况报告表》,并在测试入场时上交健康监测人员。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周小琴,电话:0571-86794230
附件:1.参加测试人员名单
2.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测试申请人健康状况报告表
组织部、人事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