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校区建设工程(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迁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7日 点击数: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校区建设工程(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迁建二期工程)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函【2012】347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4785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9296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计划于2015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委托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校区建设工程(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迁建二期工程)项目设计

1、标段内容: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校区建设工程(浙江省华强中等职业学校迁建二期工程)项目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审批、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及各类设计报批配合、招标工程配合、施工现场配合直至建筑项目全部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服务。

2、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具有单个合同不少于4万方公共建筑物(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医院、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不包括住宅、商住楼)的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自2008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国内承担过至少一个单个合同不少于4万方公共建筑物的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设计合同。若在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另提供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的业主证明;(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7月23日10时0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06月08日至2013年06月17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7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联 系 人:兰德军、郑爱娣

联系电话:0571-87630298、0571-85249293、8505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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