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4日 点击数:

为了推动我校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工作,组建一支优秀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队伍,完善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人员配置,从而提高我校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举办装饰美工等职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职技鉴(2014)0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培训职业(工种)

保健按摩师、足部按摩师、装饰美工、中式面点师、计算机操作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

二、报名条件:

(一)考评员

具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二)高级考评员

具有本职业(工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或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考评员资格并具有二年以上考评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三、申报程序:

参加考评人员资格申报人员,由本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于2014年6月25日中午12点之前上报到学校成教中心陆统老师处。

经学校审核,每项工种推荐2人,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查,批准后根据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培训考核计划予以安排。

四、推荐原则

在符合文件报名条件前提下,当校内出现报名人数过多时,原则上按照以下顺序筛选。

1、职称:职称高者优先;2、专业负责人;3、工龄:工龄长者优先;4、学历: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情况下,先读者优先。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14-6-24

上一条:本周主要工作 (6月23日—6月28日)
下一条:关于征集教代会提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