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2日 点击数: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有关评审文件要求,申请评审中级工艺美术师的业绩成果材料要进行评前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我院范丽青老师申报中级工艺美术师(艺术陶瓷),申报业绩成果材料集中在学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公示7天,时间从2013年9月22日起至2013年9月28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电话: 85249293

联系人:骆中慧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筹)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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