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相关部门:
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孤独症教育理论和实践体系,提高我国孤独症教育教学水平,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资源中心”)现启动孤独症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我校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纳入我校横向课题管理。项目申报人可按照附件1《2025年度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孤独症研究专项课题指南》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若按选题指南中所列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选题名称,确有必要,可对选题说明中的研究内容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须为国内从事孤独症教育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应当有承担过厅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经历;或者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根据研究需要,外籍学者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
二、经费资助
重点课题资助力度10万元/项,一般课题5万元/项。研究工作时间自批准之日起算,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
三、申报程序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报指南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附件2《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孤独症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3《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孤独症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2.在11月25日前,请申请人将纸质申请书(一式四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科研处)行政楼2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与纸质版内容一致)以添加附件的形式发送至cwu613@163.com邮箱,(发送邮件时需命名为“国家孤独症研究专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姓名-邮件内容”)
3.申报材料经国家资源中心办公室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请人收到立项通知后,与国家资源中心签订合同书。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中心。
四、课题管理
1.课题结项成果形式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源等。
重点课题(三选一):
(1)文章类:在核心期刊正式发表文章2篇及以上,内容需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著作类:正式出版发行专著,内容需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为专著作者,出版信息以版权页为准;
(3)报告类:研究报告内容需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一般课题(二选一):
(1)文章类:在核心期刊正式发表文章1篇及以上,内容需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资源类:与立项课题紧密相关的发明专利、软著、数据库、资源库等。
2.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宣传时,须在相应位置标注“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孤独症研究专项课题资助”。
3.完成的论文署名除作者姓名外,作者单位署名包括本专项课题设立单位名、所在单位名及其他资助单位名。

教务处(科研处)联系人: 吴娟萍,89774765(8121)
附件:
1.《2025年度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孤独症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孤独症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3.《国家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孤独症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科研处)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