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部、学生处、团委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设,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指导队伍,省教育厅今年在一般科研项目中单列10个课题,用于研究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相关问题。课题研究经费自筹,纳入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统一管理。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的青年教师(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申报名额
我院限报1项。
三、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重点向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任课教师和一线就业指导教师倾斜。
2.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3.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负责人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4.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各高校申报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2015年5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联系人:潘琼翼、张帆,联系电话:8111, 85240027电子邮箱:5096724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