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省哲社规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2日 点击数:

各部门、各位教工:

201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规[2014]1号)转发给大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基础理论研究。

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社科“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7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但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二)对策类课题申报要求。

今年对策类课题的申报仍以最终成果方式申报,申报人须递交研究报告、成果要报(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及对策类课题申报表各一式三份(包括电子版)在研省部级(含)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能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采用上下半年分期立项,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上半年立项的5月底,下半年立项的11月底。

(三)后期资助课题。

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以完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不能擅自拿同样的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也不得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后申请国家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省社科规划办可保留其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但要追回所有资助经费。

(三)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单位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市委党校、各市电大,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立自筹经费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只在基础研究中设立。

(四)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等重大部署,今年增设“水文化”专项课题研究。具体申报要求见通知要求。

(五)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资助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

(六)“优势学科重大资助项目”只限以下单位申报:浙江大学、省级本科院校(不包含独立学院)、省社科院、省委党校。

二、其他有关事项

1.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社科规划办。

2.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2万元。课题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

3.“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三.评审规则

实行分类梯度评审。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并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档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后一档课题的评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时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四.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1.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还需递交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4份(3000字以内,A3纸双面打印);《2014年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1份;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办公室(行政楼401),电子材料发送至50957242@qq.com;联系电话:85240027。

3.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管理办法、申报通知、申报表、活页、汇总表等)可直接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也可到浙江省社科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

4.课题申报我校截止时间从即日起至 4月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部门认真研读通知精神,遵照通知做好申报的组织发动工作。

附件:各类表格及文件

1. 2014年省哲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2.关于“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重大资助项目”的申报要求

3.基础理论、专项课题申报表

4.申报活页

5.对策类、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

6. 2014基础理论等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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