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5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5〕31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聚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强化系统观念,突出改革思维,形成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前瞻性与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按照《2025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进行确定(见附件1)。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所有项目要求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申请,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三、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且由一人担任。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一般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重点课题须严格按照选题指南明确的题目和主要研究内容进行申报,请勿自拟题目或改变研究内容。一般课题的具体题目可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指南自行拟定,但要避免研究题目和研究内容过于宽泛、偏离主题。
四、申报程序
申报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
申报者填写《2025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2025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活页》(见附件3),纸质稿(一式1份,燕尾夹固定)提交至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Word电子稿发送至邮箱lcjybys@163.com。
五、申报受理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课题申报受理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根据课题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保障条件等,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
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联系人:马春梅7-222。
附件:1.2025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
2.2025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
3.2025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活页
教务处(科研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