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现就做好2024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申报
我校限额1项。
二、立项基本要求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2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截止日期
1.项目申报人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和《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一式2份报送至教务处(科研处)7-3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5939272@qq.com,附件名称格式为“负责人姓名+课题类别”
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经学校评审、公示后确定的拟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需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www.ky.zjedu.gov.cn,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立项项目负责人)完成线上填报。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
联系人:吴老师85166070(810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4版)
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教务处(科研处)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