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社发【2024】5号)要求,为组织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100周年贺信精神,深入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聚焦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痛点,注重探究教育发展规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范围
课题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个类别,研究周期为1年。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由中华职业教育社总社直接管理,一般课题由所属地域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日常管理。
(一)职业教育年度发展报告(重大)
(二)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重点)
(三)职业教育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重点)
(四)职业教育标准化/数字化建设研究(重点)
(五)职业教育服务新质生产力研究(重点)
(六)职业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点)
(七)学校发展类课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职业院校关键办学能力、技工教育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际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等)(一般)
重大课题申请者不得更改题目。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人须参考选题范围所列方向性条目,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申报类别和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三、限额申报
1.课题采取限额申报,各单位限额推荐重大课题1个、重点课题1个,一般课题2个,课题总数量不超过4个。
2.省中华职教社将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0项上报(重大课题不超过1项、重点课题不超过4项、一般课题不超过5个,课题总数不超过10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规划课题面向全国职业院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和各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申报。
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重大课题(项目)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职务);申请重点课题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一般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课题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 1/3。
5.中华职业教育社各级组织、行业企业等参与课题申报,课题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本届规划课题:(1)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课题获立项但仍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2)不得以已获立项或已结项的课题重复申报本次课题。
(二)经费管理
总社对重大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其余课题总社不提供经费。我校按照省部级课题进行管理和配套。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人可在本通知规定的研究题目范围内选题申报,并按要求填写《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书》,一式四份提交至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申报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cwu613@hotmail.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2024年中华职教社规划课题申报”。
2.校内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联系人:吴老师 0571-86999937(8937)。
附件: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附件
教务处(科研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