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我校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聚焦人社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选题要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注重实证研究,强化应用导向,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可参考《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所有项目要求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申请,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三、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且由一人担任。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一般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我厅立项项目的,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
四、申报程序
申报者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
(一)申报者填写《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附件2)(一式一份)、《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活页》(附件3)(一式一份),申报表要求A4纸单面打印和复印。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邮箱cwu613@hotmail.com。联系人:吴娟萍,电话:0571-86999937(8937)。
(二)申报所需材料请直接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公示”栏目查询并下载(网址:rlsbt.zj.gov.cn)。
五、申报时间
2023年4月4日校内截止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
2.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
3.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申报活页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