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立项的校级科研团队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3日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我校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掌握在研课题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课题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项目质量,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级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浙特教职院(2017)83号)文件规定,现对2022年立项的校级科研团队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校级科研团队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申请书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及项目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下阶段研究计划及预期成果等。

2.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有一定学术性、理论性或创新性的待发表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和实验报告、已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和著作等。

3. 项目经费执行情况。

三、材料收集及截止日期

请各项目团队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级科研团队项目中期检查表》,于3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邮箱cwu613@hotmail.com。联系人:吴娟萍,电话:86999937。

附件:

1.2022年立项的校级科研团队项目名单

2.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校级科研团队项目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3月2日

上一条: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在研教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度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