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9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发〔2023〕1号)文件规定,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1.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申报范围为:黄炎 培职教思想和工匠精神研究(A类项目)、产教融合和现场管理研究(B类项目)、职教就业创业研究(C类项目)及温暖工程研究(D类项目)共4个研究方向;其他研究方向的科研项目不予受理。2023年度仍继续增设“建筑雏鹰”(面向建筑业院校)和“中国特色学徒制研究”(面向学徒制专项研究)两个专项(E类,根据项目情况有适当的研究经费)。申请E类项目也需同时符合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申报范围。

2.正在承担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的科研项目(申报截止前已经结题的可以申报)。

3.项目申报人应预先了解《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申报平台:http://www.zjzhkygl.com/可下载)。

二、申报形式与时间

项目申报请登录“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 www. zjzhkygl.com/,2023年3月1日系统开放申报),导出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二份提交至教务处(科研处)7-2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 cwu613@hotmail.com。

3月15日我校审核截止。联系人:吴娟萍,电话:15988438841。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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