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保障教科研经费规范合理使用,提高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9号)》《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监〔2012〕32号)》,现组织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研教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省高校教科研在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1),项目负责人是教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应根据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主动、如实填写,并于5月20日前将电子稿以及纸质稿(一式一份)交教务处(科研处),交表时请携带项目经费褶子。
二、教务处(科研处)对教师个人的填写的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于6月30日前完成我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研教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的公开。
填写《省高校教科研在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教务处(科研处)。联系人:唐慧,联系电话:8111,85240027。
附件:
1.《浙江省高校教科研在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
2.我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研教科研项目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