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本年度设立“港澳台教育专项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其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要求相同,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本年度我校限额3项。
三、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首次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地址:http://221.239.119.30)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3月1日零点开放,省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17点。请各课题组根据时间安排先期做好线下的课题筹备工作,逾期取消送审资格。
四、报送材料
1.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2.项目负责人需在2022年3月21日17点前发送申报课题的活页至邮箱565791943@qq.com,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
3.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需另外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
4.除重大重点课题,其他类别课题均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撰写、申报工作。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
五、其他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3.同年度申请过或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全规办申报公告》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
1.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2.2022年度全规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投标书
3.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4.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