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2021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明确时代使命,彰显责任担当,助力我省职业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新贡献,具体选题参考附件1的主题展开研究。

选题指南只是为主持人及课题组在申报课题时提供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题目尽量不要直接采用,申报者应结合自身研究的主旨思想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二、课题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3年以上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历,或有3年以上教育科研工作经历;

2.能切实承担课题研究、组织和指导的责任。

三、申报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如之前有协会课题立项且未结题的,待结题完成后方可申报;

2.课题完成原则上应在2022年10月30日,研究难度较大的课题可适当申请延长时间;

3.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主件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等。凡有重大推广价值的课题研究成果,将向有关报刊杂志推荐采用,或向上级学会及上级相关科研管理部门推荐评奖。

4.我校限申报4项。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以“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四、其他事项

1.本年度立项课题均为自筹经费项目;

2.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9月3日至9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报教师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联系人:唐慧,联系电话:8111,85240027,13675851901。

附件:

1. 2021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2.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

3.2021年度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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