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系:
为保障“十一”假期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工作,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请各系在9月30日前完成学生实习实训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方面
(一)加强师生实习安全教育。自查“十一”期间是否有实习单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学生实习的违规实习现象,实习单位应严格遵守并落实“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要求,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醒参加实习的学生,在正常实习期间安全、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勿因假期等原因产生松懈心理。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实习、违规加班等问题,如有违规情况立即处理,并报教务处(科研处)。
(二)落实假期实习管理人员职责。各指导老师要特别关注学生每日签到打卡情况,及时处理签到预警;指导老师要加强与实习企业的沟通,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班主任、辅导员、指导老师联动加强全员全过程管理,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并做好学生思想引导、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如遇重要情况需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加强实习安全风险防范。各系重点检查跨省实习、赴国(境)外实习、具有一定危险的实习等,做好安全风险提示和预警。根据“十一”假期前后特点,制定实习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实训方面
(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教务处(科研处)进行专项排查,根据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中高风险等级的实训室进行重点检查;各系做好安全隐患自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需要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
(二)对教学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进行摸排检查。需要报修的尽早上报相关部门,做好假期教学实训场地和仪器设备维保工作。
(三)做好假期暂停使用的实训场地管理。对假期不使用的实训室、公共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经实训管理员检查确定安全后,要断水、断电、关窗、锁门。加强门禁管理,检查监控是否正常,确保假期不发生安全事故。
教务处(科研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