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训室安全教育及实训室安全准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6日 点击数:

各系:

为了提高学生实训室安全操作意识,促使学生养成安全实践、规范操作的良好习惯,强化教师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实训室成为安全的实践教学场所,保障各类实训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学校组织开展师生实训室安全教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1. 请各系认真组织本系师生学习《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浙特教院[2025]55号)并开展相关安全教育活动。

2. 新生和新进教师在进入实训室开展实践活动前,需参加实训室安全准入测试,测试应包含《实训室安全使用手册》(详见《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附件2)及专业实训室安全培训内容,由各系自行命题组织,经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实训室相关实践活动。

3. 新生及新进教师在学习实训室安全手册并参加实训室安全准入测试后签订实训室安全承诺书(详见《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附件3)。

4. 具体学习及考核时间由各系自行安排,相关工作应于实训实践课开课之前完成,相关档案于2025年10月15日前交教务处(科研处)实践科。

教务处(科研处)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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