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学校实践教学活动安全工作,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加强校外实习安全工作
1.各系自查“五一”期间是否有实习单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学生实习的违规实习现象,实习单位应严格遵守并落实“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事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要求,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加强师生实习安全教育,严格做好学生实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提醒参加实习的学生,在正常实习期间安全、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勿因假期等原因产生松懈心理。各系在节前完成自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实习、违规加班等问题,如有违规情况,立即处理,并报教务处(科研处)。
2.各系要加强假期实习管理,指导老师要特别关注学生每日签到打卡情况,及时处理签到预警;要加强与实习企业的沟通,切实保护学生权益;加强全员全过程管理,全面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并做好学生思想引导、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系遇有重要情况需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3.各系要加强实习安全风险防范,重点针对跨省实习、赴国(境)外实习、具有一定危险的实习等,各系需建立安全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要根据“五一”假期前后特点,制定实习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专门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二、做好实训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放假期间原则上实训室不开放。如根据教学安排仍需开放部分实训室,各系应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做好实训室安全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防火、防水、防盗。在开展实训活动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2.2025年4月29日-4月30日,教务处(科研处)将组织检查工作小组,各系协同进行全校范围内实训室安全检查。
教务处(科研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