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7日 点击数:

各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指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浙特教院〔2025〕64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2023级、2024级在校生。

二、学业预警等级

学业预警分为二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二级预警、一级预警(退学预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二级预警范围:

1.一学期有6门课程考核不及格;

2.未请假连续三天以上一周以内不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

3.因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动力不足等原因影响正常学习。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一级预警(退学预警)范围:

1.考核不及格课程累计达8门以上;

2.未请假连续一周不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

3.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

4.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5.受到二级预警且仍未改进。

(三)学生不及格课程门数,按以下方式计算:

1.一门课一学期学完的,以一门计算;

2.凡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种教学实践环节,如单独进行考核的均以一门课程计算;

3.毕业论文(设计)、综合实践考核、毕业实习不及格者,各按一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计算。

三、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一)学业预警流程

1.10月29日前,确定预警学生名单。各系学业指导工作小组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学生实际情况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核查,确认需要二级预警、一级预警的学生名单,并填写学业预警汇总表(见附件)上报教务处(科研处)。

2.11月5日前,下达学业预警通知。《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业二级预警通知单》经各系加盖系公章后,送达被预警学生本人进行签收,同时将学生学业状况告知学生家长。《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业一级预警通知单》需由各系加盖系章后报送给教务处(科研处),教务处(科研处)加盖公章后由各系送至被预警学生本人签收,并将学生学业状况通知学生家长。

(二)学业警示教育谈话

11月12日前,开展学业警示教育谈话。各系对被预警学生进行学业警示教育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并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三)实施学业帮扶

11月12日后,实施学业帮扶。对于学业预警学生,以课程为中心搭建学业指导师生互动平台,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与任课老师沟通,鼓励班主任、任课老师通过一对一咨询、多对一辅导以及讲座、答疑等形式,对学生开展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能力等方面的指导,辅导学生完成学业。各系(院)需同时制定个性化学业指导跟踪服务档案,让学生家长第一时间了解学生个人在校表现,与家长共同商议制定切实有效的辅导措施。

四、其他

1.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各系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二级、一级预警通知单、《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与家长联系的通讯书面记录、学生成绩单等材料。教务处(科研处)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业一级预警(退学预警)通知单》。

2.各系应对学生帮扶效果进行评估,学业指导工作小组应指定专人跟踪学生学习状况,并建立学业预警帮扶反馈机制,不断完善帮扶举措,提高帮扶效果。


附件:1.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业预警汇总表(模板)

2.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教务处(科研处)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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