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1月8日-1月10日上午。考查课和单独组织考核的实训课,在1月7日前课堂上完成,1月10日前完成成绩输入;考试课于1月13日前完成成绩输入。
二、考试组织
(一)考试计划
各部门根据期末考试工作进程表完成各阶段考试工作。计划制定后,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期末考试工作进程表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日 期
| 实施单位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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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订考试计划
| 12月9日
| 各教研室
| 教学部确定统一考试科目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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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试卷、 评分标准(包括电子版)制作
| 12月16日
| 各教研室组织制卷,教学部审批
| 教学部统一将各考试科目试卷审批表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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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布考试安排
| 12月23日(11级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
12月29日(其他专业)
| 教务处
| 考查课1月7日前课堂上完成;1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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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集中考试
| 1月8-10日上午
|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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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课教师录入成绩
| 1月13日
| 各教研室
| 通过教务管理软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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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命题
1.纳入集中考试的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专业教学部组织所属教研室命题,公共课由基础教学部组织所属教研室命题。
2.试卷模板到附件中下载。各责任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将试卷样卷(A、B两份)及评分标准(包括电子版)及试卷审批表报教务处。
(三)监考组织
1.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领导本学期的期末考核工作,及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2.在考核计划确定后,落实好监考教师,组织好考前培训工作,指导教师按《监考工作流程》等规定做好监考工作。
三、阅卷与成绩报送
(一)阅卷
考试结束后,及时组织教师按要求做好阅卷工作。
(二)成绩报送
1.课程考核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
2.各课程必须完成试卷分析报告(考查课为课程小结),随打印成绩分析结果表一并报教务处,并将电子稿发给夏娟飞(E-mail:xiajuanfei@163.com);
3.试卷和平时成绩记录本,交教务处存档。
四、成绩发布与补考
各部门及时将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通知学生并做好补考复习工作,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二—第三周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各考核课程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考前辅导,指导学生按大纲要求复习,掌握大纲要求的知识和技能。
(二)按要求做好试卷流转各环节的保密工作,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巡考。期末考试期间,学院教务处和教学部安排考试巡视员,负责巡视考场、督察考风考纪,对违反考纪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教务处
2013年12月2日
附件:1、高职、中专期末试卷样版/UploadFiles/jxgl/2013/12/201312031242024573.doc
2、期末试卷审批表/UploadFiles/jxgl/2013/12/20131203124235740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