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将于9月23日举行学期补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期末统一考试课程补考由教务处(科研
发展处)统一安排,于9月23日进行;非期末考试周统一安排的考试课程由相关系部自行组织。补考成绩由责任老师在9月29日之前录入系统 。
二、请班主任及时通知班级学生(含体训生)参加补考(含缓考),逾期则
视为放弃补考;
三、教务处(科研发展处)统一安排的学期补考试卷统一采用B卷。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名单
2、教务处(科研发展处)统一安排考试的学生名单(含缓考)
教务处(科研发展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