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5日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良好运行,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日程安排,决定于第10-11周(425日至56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除常规教学检查以外重点检查各专业2019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0级专业见习的落实情况以及外聘教师授课情况。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的领导小组

长:王涛

员:黄华 赵晓旭 骆中慧 张磊 陆统 林海燕 张帆 范丽青 邱建维 校督导

工作人员:夏娟飞 高昕 姚晓霞 回志明 王艺霖 陈紫欣 屠鹃 朱曦

二、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及安排

(一)院系负责对2019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0级专业见习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负责对本单位教师包含外聘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教研室负责对本教研室每位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校内兼课教师)的教案或电子教案PPT、实习指导记录、授课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每位教师(包括外聘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对教案或电子教案PPT、实习指导记录、授课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进行自查。

三、检查内容和步骤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分为制定方案、教师和教研室自查、院系核查、教务处抽查、汇总评议和整改提高等六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425日)

制定《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并下发。

(二)教师和教研室自查阶段(2022426-52日)

由教师对个人本学期教案或电子教案PPT、教学进度表和听课、集体评课情况及对学生学风评价等内容,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自查表》(材料1,电子版)并于429日下班以前交到本教研室主任处。

各教研室汇总自查情况并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自查汇总表》(材料2,电子版)并于52日中午12点以前交到本系部教学秘书处。

(三)院系检查阶段(202252-4日)

1.按各自的职责范围检查所属2019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0级专业见习落实情况和各教研室开展听课、集体评课活动情况,并收集本部门教师、班主任和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检查并核实所属各教研室上报的《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教研室自查汇总表》中的情况并签署意见。

3.检查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修制定情况。

4.重点检查毕业生顶岗实习开展情况及外聘教师授课情况

5.根据本部门日常教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以上检查情况书面汇总并分别填写《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院系检查情况汇总表》(材料3,电子版)、《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院系期中教学检查报告》(材料4,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后于54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

(四)教务处检查阶段(202255-6日)

1.抽查各教研室开展听课、集体评课活动情况。

2.重点抽查顶岗实习的落实情况及外聘教师授课情况

3.检查和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并听取各教学单位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召开教师座谈会(暂定5月初)。

5.召开学生座谈会(暂定5月初)。

6. 对已召开的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内容进行梳理,尤其是教学管理工作与教学质量、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7、对本学期学生旷课、请假情况进行梳理。

(五)汇总评议阶段(202257-10日)

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就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通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六)整改提高阶段(2022511-20日)

根据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将开展“回头看”检查活动。

四、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宣传动员,突出重点检查2019级毕业生顶岗实习2020级专业见习的落实情况及外聘教师授课情况和各教研室开展听课、集体评课活动等工作,精心组织所属教研室,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是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教学质量优劣的客观反映,教务处与各系部都应认真做好教学检查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要利用检查结果促进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3.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按教学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教学档案管理范围,作为检查、评估和考核各系部、教研室、教师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4.各系部于54之前把《系、部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报分管领导审阅,并向全院各部门通报。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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