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点击数:

为认真做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根据学院教学日历安排,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将于6月28—30日进行,考查性课程、阶段性课程及实践类课程的考试,由系部安排并于6日25前(含6月25日)完成,所有课程考核成绩于7616:00前完成成绩入。

二、考试组织

1.考试计划

各部门根据期末考试工作进程表完成各阶段考试工作。计划制定后,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

期末考试工作进程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日  期

实施单位

备  注

 1

核定考试计划

520

各系部

核定考查性课程、阶段性课程、实践性课程考核计划

教务处

核定期末集中考试科目计划

 2

试卷、 评分标准含电子版制作

69

各教研室组织制卷,系部审批

系部完成考试\考查科目试卷(A、B卷)审批,期末集中考试科目审批表连同样卷报教务处电子版以PDF格式上报,其他由系部装订归档。

 3

公布考试安排

621

教务处


 4

集中考试

 6月28—30日

教务处


 5

任课教师

录入成绩

7月6

各教研室

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上报

 

2.考试命题

试卷模板到附件中下载。各责任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将试卷样卷(A、B两份)及评分标准电子版)、评分答案及试卷审批表报教务处。

  1. 监考组织

    1)期末考试领导小组,领导本学期的期末考核工作,及时处理考核中出现的问题。

    组长:王涛,考务办公室:教务处,成员:黄华、骆中慧邱淑女张磊、刘炜。

    2)在考核计划确定后,落实好监考教师,组织好考前培训工作,指导教师按《监考工作流程》等规定做好监考工作。

    三、阅卷成绩报送及试卷归档

    1.阅卷

    考试结束后,及时组织教师按要求做好阅卷工作。

    2.成绩报送

    课程考核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3.试卷归档

    考试课程必须完成成绩分析报告,期末集中考试科目的成绩分析报告、阅后试卷及学生考试签到表统一整理装订交教务处如课程考核方式为平台测试,学生回卷内容确无纸质材料的需进行电子备案,其他科目的考试资料由系部装订归档。

    四、成绩发布与补考

    各系部及时将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通知学生并做好补考复习工作,补考安排在下学期初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

    1.请各任课老师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系(部)批准汇总于考试前1周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原因报教务处备案并告知学生本人,同时由学工部告知学生家长;有缓考情况的,请各班班主任做好本班学生的缓考手续。

    2.各考核课程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考前辅导,指导学生做好考前复习工作

    3.按要求做好试卷流转各环节的保密工作,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4.加强巡考。期末考试期间,学院教务处和系部安排考试巡视员,负责巡视考场、督察考风考纪,对违反考纪的行为及时做出处理。

    5.考查课建议按考试课要求进行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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