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材料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2)关于“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开展的明确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教务处汇总审核,6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有3项符合免鉴定条件,1项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已通过专家评审,2项申请延期。现将2021年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材料(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共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纪检监察室、教务处(科研处)反映。


教务处(科研处)

2023年10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拟招生高职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第二批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认定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