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 大学生创业大赛校赛的补充通知

来源: 学工部(团委)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点击数:

  

各系(部)、专业、班级:

2020年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将于7-9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0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参赛组别

A组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B组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C组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D组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E组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参赛细则

1.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10人,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

2.每位同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3.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

4.项目提交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5.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

6.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书、专利证书等。

7.参赛项目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下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提交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评比与奖项

本届大赛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五、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材料准备,①申报书(附件1、每条100-500字以内,word格式),②项目介绍PPT(除封面外5-10页,转PDF格式)及佐证材料(如有,不超过10页,扫描在项目介绍同一PDF内),③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共3份材料统一打包压缩为“挑战杯+姓名+联系方式”,并以同样邮件名发送至邮箱992367282@qq.com

2.截止日期和各材料报送时间见附件3

3.提交的3份材料需按要求准备,其中出现的作品名称、团队成员信息及顺序、指导老师及顺序、联系方式等,所有信息需保持一致,请务必仔细检查。

4.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朱金锋老师18067952166。


附件:1.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校内参赛作品)

2.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校内参赛作品)

3.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进度安排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2020年0709

上一条:关于“建行杯”第六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获奖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校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