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纪委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纠治“四风” 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6日 点击数:

 

转发省纪委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纠治四风 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省直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中央驻浙机关党组(党委)、纪检组,省部属事业单位党委、纪委:

现将省纪委《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纠治四风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浙纪明电201912)转发给你们,请抓紧学习传达,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按照全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进行专门布置,严明纪律规定,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检查,认真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24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情况统计表》通过智慧党建报送平台上报。省直机关工委、纪检监察工委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元旦春节期间对省直机关进行正风肃纪检查

 

 

                 中共浙江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202013

 

 

 

 

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

纠治四风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纪发〔20197号),以及1224日全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政治监督,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通过上门调研、约谈提醒、提出建议等方式,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及时研究部署,带头贯彻落实,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要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有关会议、通知、通报精神,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开展自查自纠,在20202月底前主动登记上交违规收受的烟票等礼品礼金,守住行为底线。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同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做好节日期间有关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监督检查等内设部门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执法。节日期间,要紧盯易发多发问题正风肃纪,加强单位食堂、培训中心、招待所等内部场所,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公款支出费用报销、津贴补贴福利发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要紧盯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协调市场监管、烟草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严肃查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烟票问题;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回头看,对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的接待和营业场所开展明查暗访,排摸整治,严肃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要紧盯节日期间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各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深化整治加重基层负担突出问题。

三、精准执纪问责。要坚持严字当头,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严办、快查快办、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越往后执纪越严,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不仅要严肃查处违纪人员,还要坚持一案双查,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处置问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防止和纠正随意执纪、方法欠妥、层层加码、跑调走偏,和处理问题搞一刀切、问责泛化简单化等现象,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坚持纠树并举。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进党员干部不想的自觉自律,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持续用力纠四风、树新风。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把解决问题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强化约束。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作用,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树立正确导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严要求,从自身做起,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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