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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预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残联:

为贯彻《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1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场地、专业和人才优势,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将开设部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2018年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预报名工作

按照“省级高端引领、市级示范带动、县级普及应用”的要求,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承担2018年部分省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拟开设项目详见附件1)。各市、县(市、区)残联要充分认识技能培训对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负责,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做好预报名工作。各地要借助专项调查和动态更新的信息数据,开展摸底调查和动员,根据不同的培训项目,认真做好培训人数统计,让所有有能力、有需求、有意愿的残疾人都能得到相应的培训。

二、根据各地工作需求,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可为各地提供各类委托培训服务。

经省财政厅审核批准,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已成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培训、会议定点单位。目前,学院按照较高标准改造的培训楼也已投入使用,可承办各类会议、培训。各市、县(市、区)残联可结合2018年培训计划,委托学院开展各类培训项目。

请各市、县(市、区)残联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和“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213603689@qq.com,纸质稿(加盖公章)传真至0571—86962489。

为了方便联系,相关人员也可加入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培训工作QQ群:213603689(浙江特教学院继教培训)。

联系人:应武伶,胡雯,张红英;咨询电话:0571—86046059(兼传真),0571—86962489。

附件:1.2018年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培训项目及预报名汇总表

2.各地残联委托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培训项目申报表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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