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解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有针对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根据我校实际,将于近日开展全校学生心理普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1.通过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校全体学生心理特点和心理健康水平,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为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供依据。
2.通过科学的方法,有效地将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筛查出来,并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及时进行诊断和危机干预,有效地减少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3.及时更新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以心理普查、排查为基础,形成筛查、诊断、干预、服务、跟踪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努力做好可能有心理问题学生的后期支持工作,并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学生进行跟踪、帮助和干预。
二、普查团队
辅导员、班主任、心理教师、浙江康复医疗中心专家
三、普查方式
1.2022级专科学生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辅导员或者班主任,通过班会的形式组织学生统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操作说明见附件。
2.2023级、2022级、2021级所有学生(包含本科、专科)由班主任、辅导员进行心理情况排查(其中为保证数据的全面性,2022级专科学生需同时进行心理测试和心理情况排查),如发现新增的需要关注学生,需填写《心理关注学生新增排查表》,由各系统一填写报送学工部。
四、工作安排
(一)普查对象
我校全体学生(含本科)
(二)普查时间
2024年3月21日至4月30日
(三)工作日程
1.3月21日-4月3日:各系完成全体学生心理情况的普查、排查工作,并报送排查表至学工部。
2.4月7日-4月14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完成数据统计,并确认访谈名单。
3.4月15日-4月30日:辅导员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知学生心理访谈日程安排;浙江康复医疗中心专家针对疑似问题学生开展心理访谈工作,确定重点关注对象。
4.5月6日-5月12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完成数据分析与统计报告,并更新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5.根据根据专家访谈结果,学校心理(辅导)老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对重点关注学生进行及时的跟进或约谈,对高危学生及时给予干预或转介。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提高认识。各系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辅导员或班主任在心理测试前向学生讲明心理健康普查的目的、意义等,使学生积极配合,以保证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有序进行和圆满完成。
2.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工作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根据普测工作流程有序开展工作。辅导员配合心理教师,负责通知相关学生准时参加心理访谈。
3.做好保密工作。按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要求,在报送普查问卷、了解学生普查结果以及谈话和干预时务必要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对筛查出的高危学生更要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