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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点击数:


各系:

为帮助我校2023级新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了解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新生心理健康档案,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和我校实际,将于近日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普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普目的

(一)通过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校新生心理特点和心理健康水平,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为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供依据。

(二)通过科学的方法,有效地将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筛查出来,并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分类,进行早期诊断和危机干预,有效地减少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三)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以心理普查为基础,形成筛查、诊断、干预、服务、跟踪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努力做好可能有心理问题学生的后期支持工作,并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学生进行跟踪、帮助和干预。

、普查团队

学校心理教师、浙江康复医疗中心专家

普查工具

本次普查选用的工具是《中国大学生人格量表》、90项症状自评量表(SCL-90),以及《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等补充量表。

、工作安排

(一)普查对象

我校2023级全日制在校新生(含本科)

(二)普查时间

20231012日至11月10

(三)工作

1.1012-1020辅导员配合心理教师通知学生心理普查日程安排;心理教师负责本次心理普查具体施测。

2.10月21日-10月24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完成数据统计,并确认访谈名单

3.10月25日-10月30日:辅导员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知学生心理访谈日程安排;浙江康复医疗中心专家针对疑似问题学生开展心理访谈工作,确定重点关注对象。

4.10月31日-11月10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完成数据分析与统计报告,上报教育厅思政平台,并建立2023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5.根据根据专家访谈结果,学校心理(辅导)老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对重点关注学生进行及时的跟进或约谈,对高危学生及时给予干预或转介。

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提高认识。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辅导员和心理教师在测试前向学生讲明心理健康普查的目的、意义等,使学生积极配合,以保证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有序进行和圆满完成。

2.认真组织实施。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工作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根据普测工作流程有序开展工作。心理辅导教师负责具体的施测;辅导员配合心理辅导教师,负责通知相关班级和相关学生准时参加心理普查和后续的心理访谈。

3.加强指导。测试过程中,心理教师向学生传达普查须知,督察学生的答题情况,指导学生把所有题目做完后方可提交问卷。漏答或不答均视为未完成答卷,要让学生及时改正,否则将影响测试效果。

4.做好保密工作。按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要求,在报送普查问卷、了解学生普查结果以及谈话和干预时务必要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对筛查出的高危学生更要严格保密。



学工部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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